第一条 为保证校园网的正常运行,保护数据和信息安全,普及计算机病毒知识,加强教职工与学生的防病毒意识,加强对计算机病毒的安全防护,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病毒防范工作由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总体规划与技术支持,各系部与职能部门兼职网络安全员具体实施。
第三条 接入校园网的各系部与职能部门务必规划和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计算机病毒安全防护体系。
第四条 各部门必须使用由学院统一配置的正版杀毒软件。
第五条 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必须定时更新操作系统与杀毒软件。
第六条 对下载的共享软件、免费软件及其他第三方的软件和磁盘必须经过防病毒软件病毒检测和杀毒处理。
第七条 上传至学院网站的文件必须先经病毒扫描处理。
第八条 采用各种手段和措施,严格控制网络上带毒软件的传播,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对校园网内总体防病毒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有携带病毒的计算机有权强制其断开校园网连接。
第九条 教育技术中心应通过各种渠道加强计算机病毒知识和危害的宣传,不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知识讲座,培养用户的防病毒意识。